公司治理概要
1.近三年股东大会主要决议
2015年度
会议时间及名称 |
会议主要内容 |
二○一五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
同意都邦保险公司股东单位吉林市铁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1.1亿股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吉林市吉晟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15亿股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作为吉林市吉晟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吉营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497亿元的质押担保,期限一年。 |
二○一五年度第一次
股东大会 |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董事尽职考核评价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经营工作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5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及<2014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筹建寿险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的议案》;
8.同意豁免本次股东大会上述第一项议案至第七项议案提案程序的瑕疵;
9.吉林金都、吉林新悦、北京九合常青、深圳宏基、长春全安、长春长庆反对豁免本次股东大会第八项议案《关于审议吉林省投转让公司股份的议案》提案程序的瑕疵,经各股东单位协商决定本次股东大会对《关于审议吉林省投转让公司股份的议案》不进行表决。
|
二○一五年度第二次
股东大会 |
1.审议通过《关于保监会对公司进行公司治理现场检查有关情况通报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废除都邦股决字〔2007〕临第004号决议部分内容》;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和更换董事的议案》。
|
2016年度
会议时间及名称 |
会议主要内容 |
二○一六年度特别
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和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股东单位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委派一名分管投资业务的副总裁,委派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公司股东单位吉林省金都集团有限公司以及长春长庆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各向公司委派一名副总裁级以上高管人员。
同意公司股东单位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3月31日前完成都邦保险增资方案;增资各方向公司交纳增资额5%的保证金。
同意豁免本次特别股东大会时间及程序性瑕疵。
|
二○一六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
同意公司股东单位吉林市吉晟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1.23亿股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和吉林市金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1.95亿股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给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吉营支行,为吉林市吉晟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4.5亿元作质押担保,期限一年。 |
二○一六年度第一次
股东大会 |
一、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15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2015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六、审议通过《2015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及《2016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通过《201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撤销都邦股临决字〔2013〕1号决议第二条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撤销都邦股临决字〔2014〕7号决议的议案》。
|
二○一六年度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
一、审议通过《关于落实二〇一六年度特别股东大会有关意见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豁免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程序瑕疵的议案》。
|
二○一六年度第二次
股东大会 |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临时税务登记证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2016-2018三年发展规划》。
三、审议通过《2015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专项稽核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程序瑕疵的议案》。
|
2017年度
会议时间及名称 |
会议主要内容 |
2017年9月5日
二○一七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同意公司股东单位吉林市吉晟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将吉林市吉晟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2.15亿股都邦保险股份,和其全资子公司吉林市金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1.05亿股都邦保险股份,共同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吉营支行进行质押,用于申请45,000万元贷款的质押担保,贷款期限为一年。 |
2017年10月20日
二○一七年度第一次
股东大会 |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经营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金及注册地址变更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的注册地址变更为“吉林省吉林市南山街115号”。同时,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变更:
(一)将《公司章程》第三条:“公司注册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修订为:“公司注册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南山街115号”;
(二)将《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二十亿元。划分为二十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为:“公司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二十七亿元。划分为二十七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三)同意对《公司章程》“附件二:股权结构表”中股东名称、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进行相应修改。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6年度净利润全部用于弥补亏损,不进行利润分配。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专项稽核报告〉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履行保监许可〔2015〕124号文件的议案》,同意吉林吉晟、吉林铁投、吉林城建三方不再撤销股权转让事项,继续履行保监许可〔2015〕124号文件对于相关股权事项的批复。同时,撤销公司二〇一六年度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撤销都邦股临决字〔2014〕7号决议的议案》。
|
2.董事简历及其履职情况
(1)郑国如(董事长),男,汉族,中共党员,1962年8月出生,高级经济师职称。1992年7月至1994年6月任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办公室秘书;1994年7月至1997年12月任长春市三马路城市信用社主任;1998年1月至2007年10月任长春市商业银行三马路支行行长;2007年10月至2008年2月任吉林银行大经路支行、人民广场支行行长;2008年2月至2016年1月18日任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3月9日,在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特别股东大会上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2016年1月19日,在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特别股东大会上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在公司二〇一六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上当选为董事长,2016年4月21日保监会核准其董事长任职资格,在任职期间内较好的履行了董事职责。
(2)王宝成(副董事长),男,汉族,中共党员,1956年2月出生,高级经济师职称。1982年毕业于吉林财贸学院,获学士学位;1983年至1986年任长春市外经贸委计划业务处处长,1986年至1997年任长春市医药进出口公司总经理,1991年至1997年任香港金都资源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至2000年任长春金都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长春长庆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2月在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上当选为董事,在公司二〇〇五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副董事长;2012年3月9日,在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特别股东大会上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在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副董事长,2016年1月19日,在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特别股东大会上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在公司二〇一六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上当选为副董事长,在任职期间内较好的履行了董事职责。
(3)王艺霏(董事),曾用名王冲宇,女,汉族,中共党员,1986年5月出生,清华大学文学学士。2005年6月至2007年6月任长春长庆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07年7月至2009年12月任长春长庆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副总经理;2010年1月至今任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3月9日,在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特别股东大会上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2016年1月19日,在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特别股东大会上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内较好的履行了董事职责。
(4)王丽影(董事),女,汉族,1966年6月出生,大学文化,经济师。1993年3月至1993年11月任长春金都国际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1993年12月至1996年7月任长春金都国际房地产开发公司桦甸分公司董事长;1996年7月至2001年6月任桦甸市金都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7月至今任吉林省金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10月至2012年3月任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2月在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上当选为董事,在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五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董事长, 2012年3月9日,在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特别股东大会上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2016年1月19日,在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特别股东大会上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内较好的履行了董事职责。
(5)吴庆斌(董事),男,汉族,1973年4月生,先后毕业于清华大学水利水电工程系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及法学专业,获得双学士学位,现于长江商学院学习EMBA课程。1999年9月至2000年9月任北京市第一食品公司助理工程师;2000年10月至2004年9月任北京世纪飞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0年10月至2004年9月任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部副总经理;2004年10月至2013年2月任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营销总部总经理、机构业务总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机构业务总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信托业务二总部总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同时,2012年7月至今任广联(南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6月至今任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6月至今任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6月9日在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2016年1月19日,在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特别股东大会上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内较好的履行了董事职责。
(6)叶桂峰(董事),男,汉族,1978年8月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2007年2月至2008年5月任北京市创天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律师;2008年6月至2009年2月任华安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筹)法律合规部总经理;2009年2月至2013年3月任领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2013年3月至今任北京市宝盈律师事务所律师;2014年6月9日在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2016年1月19日,在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特别股东大会上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内较好的履行了董事职责。
(7)刘硕(董事),女,汉族,198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取得法学学士学位,现任吉林省金都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在金都集团任职期间,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务实创新,梳理公司内部制度工作流程,拟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为促进企业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2016年1月19日,在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特别股东大会上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2016年7月22日保监会核准其董事的任职资格,在任职期间内较好的履行了董事职责。
(8)张志华(董事),女,汉族,中共党员,1974年7月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学硕士。1996年9月至1998年10任共青团吉林市委干事;1998年10月至2002年1月任共青团吉林市委副主任科员;2002年1月至2002年8月任共青团吉林市委学校部副部长;2002年8月至2007年1月任共青团吉林市委学校部、宣传部、县区部部长;2005年3月至2007年1月任吉林市丰满区江南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2007年1月至2008年9月任丰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正科级);2008年9月至2010年7月任吉林市中小企业发展局(金融办)企业上市处处长;2010年7月至2014年4月任吉林市金融办副主任、党组副书记;2014年4月至今任都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5年3月至今任吉林市吉晟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0月20日在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上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2016年1月19日,在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特别股东大会上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内较好的履行了董事职责。
(9)潘中玉(董事),男,汉族,196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毕业于吉林大学,经济学硕士。1986年7月至1992年8月,在吉林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干部培训中心担任教师、副科长;1992年7月至1996年12月,在吉林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处担任主任科员、副处长;1996年12月至2000年10月,在吉林省办公厅综合二处担任副处长;2000年10月至2004年7月,在吉林省金融办银行证券保险处担任处长;2002年5月至2004年5月,在吉林省船营区担任副区长;2004年5月至2008年5月,在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担任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工会主席;2008年5月至今,在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总经理。2016年8月4日,公司召开二○一六年度第一次股东大会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2016年11月1日保监会核准其董事的任职资格,在任职期间内较好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0)王晓军(独立董事),男,汉族, 1971年4月出生,毕业于东北电力大学。1996年至2006任东北证券公司经纪管理总部副经理;2006年至2010年任天富期货吉林市营业部市场总监;2010年至今任吉林省诺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年3月9日,在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特别股东大会上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6年1月19日,在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特别股东大会上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内较好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1)纪敏(独立董事),女,汉族,1977年3月出生,安徽财经大学管理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律硕士,现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兼任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硕士导师。纪敏律师执业以来,多年从事公司日常法律事务、企业改制重组、公司重组并购、证券与资本市场、建设工程与房地产、公司重大诉讼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执业成绩。曾先后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国家电网公司工程管理分公司、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南京南瑞集团公司北京通信用电技术中心、北京南瑞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万联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纪敏律师专注于法律理论研究,出版的学术著作有《规范改制与产权交易100问》、《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操作实务》等。2016年1月19日,在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度特别股东大会上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6年6月22日保监会核准其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任职期间内较好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2)姜晓峰(独立董事),男,汉族,1975年出生,吉林财经大学(原长春税务学院)税务(国际税收方向)专业,经济学学士。1998年3月至2002年5月在联想集团担任经营计划分析与报告副经理;2003年3月至2006年12月在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医疗设备)担任财务计划分析与内控经理;2007年1月至2008年6月在瑞士诺华制药中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 (OTC);2009年10月至2010年11月在威立雅中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投资经理;2010年至今在中国慧与有限公司(原惠普中国有限公司)担任中国和台湾地区财务顾问团队Leader。2016年8月4日,公司召开二○一六年度第一次股东大会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6年11月1日保监会核准其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任职期间内较好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3.监事简历及其履职情况
4.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职责及其履职情况
(2)高继先(常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男,汉族,196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77年至1978年在吉林省镇赉县英华公社下乡插队;1980年至1981年任吉林省长岭县财政局科员;1985年至1992年任吉林大学经管学院讲师;1992年至2006年历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公司证券公司副总经理、集团部门总经理、寿险机构总经理。2007年3月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聘任其为董事会秘书,2015年6月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聘任其为审计责任人,任职期间较好的履行了董事会秘书和审计责任人的职责,2016年7月至今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聘任其为公司常务副总裁。
(3)郁辉(副总裁),男,汉族,1970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苏州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1992年8月至2002年3月南京东大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会计、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2002年4月至2007年11月任香港旺城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2007年12月至2012年9月任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稽核监察部副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2012年10月至2016年3月任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财务企划部总经理、财务管理部总经理,2016年4月至2016年7月任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聘任其为公司副总裁。
(4)彭喜锋(总精算师),男,汉族,197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精算师。1993年毕业于中国纺织大学,获学士学位;1998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获硕士学位。1998年至2005年在上海财经大学任教,副教授。2000年至2004年任日本东京海上火灾保险公司三星火灾保险上海分公司精算师(兼职)。2006年5月至2015年12月任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精算责任人兼精算部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精算师兼职精算部总经理。
(5)吴向华(财务负责人),男,汉族,1974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精算师。1997年7月至2001年8月合肥荣事达洗衣机公司财务部区域财务总监;2001年8月至2004年8月平安财产保险安徽分公司财务部室主任;2004年8月至2005年4月华安财产保险总公司财务部职员;2005年4月至2005年12月华安财产保险河南分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2005年12月至2007年10月华安财产保险安徽分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2007年10月至2010年1月国元农业保险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10年1月至2011至8月国元农业保险公司发展研究部副总经理、精算责任人;2011年8月至2013年7月乐爱金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精算责任人、企划财务部总经理;2013年7月至2016年5月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精算责任人、财务部总经理兼产品精算部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聘任其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5.公司部门设置情况
6.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吉林市铁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52,000 |
19.26% |
2 |
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51,500 |
19.07% |
3 |
吉林市吉晟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3,800 |
12.52% |
4 |
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2,500 |
12.04% |
5 |
吉林省金都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 |
11.11% |
6 |
吉林市金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9,500 |
7.22% |
7 |
吉林市中豪群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14,000 |
5.19% |